时带来的。那时候,大量的南莫人为了寻求更好的生活,背井离乡,来到了这座充满机遇与挑战的城市。他们带来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和美食,塔可便是其中之一。
塔可的制作方法相对来说比较简单。首先,要用玉米粉制作成薄饼,这玉米粉可是关键,要选用颗粒饱满、色泽金黄的玉米,经过精细的研磨,才能得到细腻的玉米粉。然后,将已熟的肉馅、蔬菜、芝士酱等馅料搭配包起来食用。肉馅可以是牛肉、猪肉、鸡肉等各种肉类,经过精心调味和烹饪,口感鲜嫩多汁;蔬菜则有洋葱、莴苣、番茄等,为塔可增添了丰富的口感和营养;芝士酱则是塔可的灵魂所在,浓郁的芝士香味,让人回味无穷。
在东湾,底层民众对于这种方便快捷且味道不错的食物,颇为青睐。对于那些忙碌了一天,疲惫不堪的工人来说,塔可是一种既实惠又能快速填饱肚子的美食。他们可以在街边的小店里,花上不多的钱,买一个塔可,边走边吃,既节省了时间,又能满足味蕾的需求。
即便是一些条件不宽裕的民众,吃不起精肉馅的,也可以考虑一些内脏类的馅料,与洋葱、莴苣等菜蔬搭配。内脏类的馅料虽然价格便宜,但经过厨师的精心处理,也能变得美味可口。比如猪肝,经过清洗、切片、腌制等工序后,再放入锅中炒制,加入适量的调料,炒出的猪肝鲜嫩爽滑,没有一丝腥味。再搭配上新鲜的洋葱和莴苣,口感丰富,别有一番风味。
奥迪斯制作的塔可个头更是比一般店铺的要大出不少。他制作的玉米薄饼,选用的是当地优质的玉米,经过特殊的工艺处理,制作出来的薄饼口感酥脆,香气四溢。包着馅料的玉米薄饼鼓胀得几乎和拳头差不多,长度更是超过了二十公分。一般普通成年人,吃上一个足够填饱肚子。
罗恪坐在座位上,开始享用这三个塔可。他咬了一口塔可,那酥脆的外皮在口中发出“咔嚓”一声脆响,紧接着,鲜嫩的肉馅、爽口的蔬菜和浓郁的芝士酱在口中交融,各种味道在味蕾上绽放,让他感到无比满足。他吃塔可的速度很快,但却并不狼吞虎咽,每一口都细细咀嚼,品味着其中的美味。三个塔可吃完,他丝毫没有半点勉强的意思,仿佛这三个塔可对他来说只是小菜一碟。
吃完塔可,罗恪又拿起那瓶牛奶,拧开瓶盖,仰起头,一口气将牛奶喝了个精光。牛奶的醇香在口中弥漫开来,与塔可的味道相互映衬,让他感到身心舒畅。
这时,罗恪放下一张面值20的英朗,这是他这次消费的金额。然后,他提着蓝白色的塑料盒和奥迪斯给打包好的那份塔可,从座位上站起身,准备离开。他的动作干净利落,没有丝毫拖泥带水。
正在后厨忙碌的奥迪斯,虽然一直专注于手中的工作,但他的余光却时刻关注着罗恪的一举一动。通过那扇透明的玻璃,他看到了罗恪准备离开,心中不禁一紧。他急忙从后厨钻了出来,脸上露出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。
他的嘴唇微微动了动,似乎想要说些什么,但却又犹豫了。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纠结和挣扎,一方面,他可能有很多问题想要问罗恪,想要知道事情的进展如何;另一方面,他又担心自己的问题会给罗恪带来麻烦,或者会泄露什么秘密。
“奥迪斯,你的事,我没忘记。”罗恪敏锐地捕捉到了奥迪斯神情中那一抹难以掩饰的复杂,在店门前猛地顿住脚步,微微侧着头,声音低沉得如同夜色中隐隐滚动的闷雷,每一个字都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。
奥迪斯原本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,被罗恪这突如其来的话语一震,先是有几分愕然,那眼神中瞬间闪过一丝迷茫,仿佛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罗恪所指何事。但很快,他的眼神就恢复了清明,像是想到了什么沉重而又难以言说的过往,他无奈地摆了摆手,嘴角扯出一抹苦涩的笑容,那笑容里满是生活的无奈与沧桑,“不说这